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合众京州朝外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的相关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合众京州朝外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LRLH90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市监处罚〔2023〕554号
违反行为
第四十六条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1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0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
处罚事实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17日制作了关于爱牙狂欢月的医疗广告并发布到美 团网上。广告具体为:“爱牙狂欢月 瑞士旗下进口种植牙 ¥3980/颗 儿童牙齿矫正 ¥4500 时代天使隐形矫正 ¥12000 电话预约享受更多福利哦”。 又查,当事人未提供有效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材料。 综上,当事人在美 团网上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前未经相关部门审批。
处罚内容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未经审查医疗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0元。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