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要求法院枪毙主治医师只因自己觉得双眼皮手术效果不好北京双眼皮费用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一起诉讼做了终审判决:一女子在整形专科医院做双眼皮手术,对效果不满意,要求法院严惩医院,枪毙主治大夫!

到底多大的仇,多大的怨,才能要求法院枪毙主治大夫呢?

北京的林女士比较注重自己的外貌,但是她有一个缺陷,左边眼睛是双眼皮,右边眼睛是单眼皮。

李女士觉得这影响了自己的美观和自信,于是想要通过做手术,给右边的眼睛拉一个双眼皮儿。

2020年,林女士找到了北京某整形专科医院,通过咨询,最终花了3000元钱在这家医院做右眼的双眼皮手术。

双眼皮手术是比较成熟的手术,整个过程很快也很顺利。

然而,动完手术后的5个月,林女士却觉得右边拉的双眼皮儿弧度不够流畅,感觉有些别扭,同时手术部分感觉有颗粒摩擦感。

于是林女士又找到这家医院反馈情况,并且强烈要求要求他们再次做手术调整。医院方面最终答应了她的要求,主刀医生再次给林女士做双眼皮的调整手术。

又过了半年时间,林女士始终觉得她右眼的双眼皮还是不好看,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用她自己的话就是彻夜失眠。

她多次找医院进行协商,但是院方没有满足她的要求。

最终在2022年,林女士将院方告上了法庭。在法庭调查阶段,林女士最终确定了她诉讼的请求:

1.判决整形外科医院退还自己3000块钱的医疗服务费。

2.要求法院严惩医院,枪毙主治大夫。

在一审时,林女士控诉院方篡改了手术申请单,其实也就是申请单上因为笔误填写错了日期。同时他还提交了微信聊天截图,来证明医生明知道这个手术对眼角造成创伤,但仍然坚持半年左右就会好。

此外,林女士还认为自己的手机被人监控了,主刀医生也是被人引导或者误导,从而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情。

在法院司法鉴定环节,经双方同意,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指定那三家鉴定中心对此案进行鉴定。

然而被指定的三家鉴定机构拒绝医疗鉴定,向法院出示出出示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说明函、不予受理告知书。

针对于这一情况,林女士个人认为是因为时间太长了,鉴定机构如果受理的话就是被坑,所以他们都拒绝。

最终,法院一审驳回了李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审理认为,林女士对医疗美容效果认知存在着差异,将医疗效果的好坏与医疗行为的损害混为一团,而林女士并没有提供医疗行为损害的证据。同时对于严惩医院,枪毙主治医生的要求,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

然而林女士不服,于2023年2月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2日,北京市三中院终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维持原判,依法驳回患者该起诉。

整个世界透露出一种荒唐的味道。美容效果的好坏因人而异,你觉得好看他人觉得不好看,这是很正常的情况。

因为个人的主观感受,觉得不好看不满意了,就认为是医疗事故,这不完全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体现。

司法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林女士是却把它当成了儿戏,要求法院把主治医生给枪毙了,简直荒唐至极。

如果说林女士的诉求是不懂法的任性行为,那林女士的律师,就是典型的为了钱而不顾一切,作为专业的律师,竟然把这么随意任性,荒唐的要求写进诉讼里,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

每个女生都是小仙女,但是小仙女不能太自我了,不能你认为什么就是什么,做任何事情还是要以事实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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