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叶红梅)近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启动医疗服务价格专项调整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印发《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动态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动态调整无创呼吸机辅助通气、有创呼吸机辅助通气以及常压高流量吸氧三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指出了最高指导价格,下浮幅度不限。
《通知》明确了这三个医疗服务项目的最高指导价格。其中无创呼吸机辅助通气(除一次性管路外)、有创呼吸机辅助通气(除人工鼻、一次性管路外)最高指导价为20元/小时,常压高流量吸氧(除吸氧面罩、一次性管路/回路套装、鼻导管外)最高指导价为15元/小时。
《通知》还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等内容,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
编辑 唐峥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