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界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橙毒瘦脸针是什么牌子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科技水平的提高,走进美容机构提升“颜值”逐渐成为爱美人士的选择。然而店家以假药充真药,消费者不仅没有“变美”,反而有自毁形象的风险,近日,西塞山区检察院依法以销售假药罪对余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西塞山区法院审理,判处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并在黄石市市级公开媒体上赔礼道歉。

西塞山区检察院经审查查明:余某于2017年6月从事“皮肤管理”和医疗美容生意,主要从广州购进相关美容医疗药品,与他人在黄石、武汉等地从事医疗美容,通过发微信朋友圈的形式招揽顾客。2018年3月,被害人王某想消除眼袋,经朋友介绍后在微信上与余某取得联系,余某为消费者王某注射了一款名为“熊猫针”的进口药品,称可以消除黑眼圈,收取王某1500元,然而15天后,王某不仅眼袋未消除,且感觉眼圈肿胀,遂找余某要求退款但遭到拒绝。2018年9月,余某在武汉某出租房内销售给余某乙两盒“粉毒”并注射到余某乙脸部进行“瘦脸针”美容,事后收取药品费和注射费共计2700元。

2018年5月,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对余某经营的美容工作室进行检查,扣押大量药品和医疗器械。后经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橙毒”、“粉毒”产品(通俗名称为A型肉毒毒素)按假药论处。案发后,余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近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余某销售假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余某长期销售假药给不特定的消费者,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西塞山区检察院对余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广大市民在进行医疗美容或使用微整形的美容产品时,一定要认准国家正规批准过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当使用注射用肉毒素可能会引起肌肉松弛麻痹,严重时可能会引发呼吸衰竭、心力衰竭等危及健康的症状。

讲述检察好故事

传递法治正能量

文字|尹黎明

编辑|骆玉青

审核|周豫军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螺栓检测设备

冲击试验机厂家

弹簧试验机公司

电子万能试验机